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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疲惫,那么无可奈何,累到随时都有可能放弃,却又在每一个哭泣的关头舍不得放弃。——就是怀着这样忐忑的心情往前走着,不知不觉,就是一辈子了。然后你会发觉,他喜不喜欢你,会不会来,原来都已经不重要了。
这份感情,已经白发苍苍。
正文锦瑟无端(1)
不是所有人都值得等,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忘。
那一场卑微了许多年的爱恋,和半生里无数个日夜的仰望。
一.{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我是宁锦,十二岁那年的冬天被卖入阮府。那时的阮城素已京城里小有名气的聪颖少年。一手宛如天赐的好诗画,再加上是宰相之子,从小呼风唤雨,性格中便有了偏执的一面。他对美的事物有种狂热的欣赏,无法容忍任何让他碍眼的丑陋。
于是当他看见我的时候,只是一眼,便不耐地跟管家摆了摆手,说,“这么丑的人怎可来做我的婢女?快快打发了吧。”
彼时我也不过是个孩子,哪晓得什么美丑,规矩,只知道若是阮府不收我,回去就要挨爹爹的骂。娘今早也哭着说过,新生的弟弟挨不了苦,只有卖了我,才能给他一口饭吃,女儿迟早是别人家的,早一点送出去也没什么不好。心中一急,便冲到他面前,一把抓起他桌上的珊瑚纸镇,也不知哪来的胆量,语气中只是倔强,“你若是让我走,我便扔碎了它!”
管家大惊失色,气急败坏地上来拦我,少年阮城素却玩味地看着我,似是欣赏这种不经常出现在他眼前的违逆,扬唇一笑,说,“好个胆大的丫头。好吧,留了你便是。”
许多年后想来,许多影像都已模糊不清,只记得那日大雪荼蘼,寒气冰冷如雾,铺天盖地。少年的他,长长的睫毛上挂着白色霜花。
小时候的我并不知道自己丑。眼睛是黑白分明的,鼻梁不算太塌,双唇如其他少女一般红润嫣然,皮肤也是白皙晶莹的。只是在我左脸,落着一只赶不走的紫色蝴蝶。
那是一朵蝴蝶形状的胎记,与生俱来,那种紫红色在乍看之下的确有些狰狞。而阮城素,他只喜欢世间美到极致的事物,所以,他从来不会多看我一眼。他身边的女子,个个闭月羞花。就像他只穿香罗绸缎庄量身定做的镶金线衣,饰物也必定出名工匠精挑细选的上乘之作。他的居所,水榭环绕,五里弥香,仙境一般。不是所有肯砸银子的人,都能过上这般精致典雅的生活。
二.{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时常有京城名女来找他作画。景色也好,人物也好,阮城素总是能捕捉美的事物最令人心动的霎那,所提诗句也尽是精妙。
很多闺秀一掷千金,只为求他一副画像。只是,城素作画,一向只随心情,也有几点属于自己的固执,让前来求画的人跃跃欲试,又望而生畏。渐渐的,街头巷尾便有了这样一个传闻,京城才子阮城素有三不画。非绝色不画,非万金不画,非名女不画。
秋末冬初,寒气未央。
入夜,我与以往一样,端一碗梨花杏仁羹,放轻了脚步走进书房,默默放在他案上。
月光清冷,他放下手中的笔,靠向椅背,伸展一下手臂,没有看我。我退到一旁,眼角瞄见案上搁着一幅新画的人像,云鬓花摇,面若桃花。
正文锦瑟无端(2)
城素忽然开口,说,“画上的是将军之女。媒人也来了三次。……我把她画得这样美,怕是又要让她误会了。”说罢,捧起杏仁羹,轻轻啜了一口。
“画上的女子出身名门,又是绝色,公子难道不动心么?”我走近一步,小声说道。这五年来,城素待我不薄,也并不把我当下人看。累的时候,偶尔也会自言自语一般地跟我说些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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