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虽然这丫头说的话很不中听,但总算肯开口搭理自己了,顾明堂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
姜小豌生气归生气,熊骨汤还是炖得很美味,顾明堂一连喝了三大碗,几块熊骨上的肉也啃得比狗舔过还干净。末了把嘴一抹,意犹未尽道:“要是再来一道红烧熊掌就更好了。”
姜宝山有些意外,“红烧熊掌?你吃过?”
顾明堂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又吞下一口口水,一副回味无穷的模样,“是啊,运气好吃过两回。那滋味,啧啧,别提了,回头让小豌做来您尝尝就知道了。”
熊掌因来源稀少,味道肥美,又有显著的滋补功效,历来是达官贵人才吃得起的极品珍肴,普通百姓想都不要想。而姜宝山身为猎户各类飞禽走兽吃过不少,但至今没打过熊,也没吃过熊掌,因此被顾明堂的煞有介事说得有些动心。
姜小豌虽然也没吃过熊掌,但却没有半点想吃的兴趣,对顾明堂眉飞色舞口水嘀嗒的馋相很是看不过眼,“有什么好尝的,熊掌怎么了,又不是龙肉吃了能成仙,还不如拿去卖钱多买点粮食。改天我打一头野猪炖猪蹄吃也是一样的。”
“小豌说的也是,熊掌这东西咱们吃了也是浪费。”姜宝山赶忙附和,暗地里为自己比不上女儿觉悟高而感到惭愧。
顾明堂哭笑不得,熊掌和猪蹄能是一样的么?这丫头到底有多小气抠门啊!
这头熊可是他豁了命出去才打到的,到头来却连只熊掌都吃不上,天理何在啊!
然而,再没天理顾明堂也不能提出反对意见,毕竟姜家已经揭不开锅了,而这其中差不多有他一半的“功劳”。而以姜小豌的嘴皮子,他也是决计说不过的,只能干咽口水望熊兴叹了。
第二天清早一睁眼,姜小豌提了半宿的心顿时放了下来,还好还好,眼睛不肿不痛,什么毛病都没有,看来还是她人品好啊。
起身后煮了一锅粥,厨房的米缸就彻底清空了,今天再不买米就要断炊了,不由又开始犯愁。
顾明堂昨天主动请缨要陪姜小豌进城,因此今天也难得起了个大早。三下五除二喝了一碗粥后就对着屋角鼓捣了半天。等再转过身时,不仅戴了帽子,脖子上还围着围巾,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黑沉沉的眼睛来,与他初来姜家那个风雪夜的装束一般无二。
其实今日是个大晴天,一丝风都没刮,连地上的积雪经过昨天的暴晒也化了一多半,气温升高了一些,没那么冷了。
姜小豌看他穿戴得密不透风,忍不住问:“怎么穿得像头熊似的,昨天上山也没见你捂得这么严实。”
顾明堂有些夸张地缩缩脖子,在围巾底下瓮声瓮气答了一个字:“冷。”说罢拉下围巾地动山摇地打了个喷嚏。
难道是昨天洗澡着了凉?哼,活该!姜小豌幸灾乐祸。
然而一想到顾明堂洗澡时光溜溜的模样与后来流氓无赖似的恶劣作为,她又禁不住在心里啐了一口。
顾明堂拉下围巾姜小豌才看清楚,他在脸上被熊抓出来的伤口上抹了不少止血生肌的黄绿色药粉,或许是没照镜子的缘故,涂得东一块西一块的犹如戏台上耍丑露乖的丑角一般,让她撑不住几乎要笑出来。
顾明堂浑然不觉般把围巾一甩重新蒙住半个脸,随即大手一挥:“进城!”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意外的话,以后更新都固定在中午12点左右。
P个S,这文咋这么冷清呢?收藏评论都少得可怜,某青45度内牛满面~
☆、刁妇
头天下午姜宝山已经把四只熊掌砍了下来,又把熊心熊胆等内脏单独装了一个皮口袋,剩下三百余斤熊肉再用一只大麻袋装好捆在独轮小推车上。姜小豌和顾明堂分工合作,一个挽上装了四只熊掌的篮子,另一个推着被压得嘎吱作响的小车,一道出了家门去往白杨县。
为自己今天要不要与顾明堂一同去县城,姜小豌昨晚很是纠结了一番。虽说她强迫自己忘掉先前厨房发生的乌龙,但那场面实在有点刺激,哪是她想忘就能立马忘得了的,现在一见顾明堂还觉得浑身别扭。
但是黑熊个头太大,去县城的路又比较远,她不可能自己把熊拖去。如果让顾明堂一个人去城里卖熊她又不放心,谁知道这位大手大脚根本不会过日子的义兄会不会转身就把挣来的钱花得一干二净,去买些乱七八糟不实用的东西。
于是思来想去斗争半宿,姜小豌终究还是勉为其难与顾明堂一起进了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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