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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书的时间是每日傍晚,吃饭之前,那个时候林念宗与父母干完了地里的活儿,正好收工回家,张氏到厨下生火做饭,林崇严则沏一杯粗茶,坐在一边看书。
就算天阴,光线昏暗,灯也是不点的,为了节约用油,要等天全黑了,才会点上家中唯一的一盏灯,时间控制在一个时辰以内,这还是为了念宗和念祖学习才破的例,村里其他人家都是天黑就睡了,所以整个山村傍晚过后若是没有月亮,就会陷入黑暗,似无人居住的孤野荒郊。
林晓霜有伤在身的时候就一直在盘算着这日子要怎么过,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尤其她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漂亮哥哥,不忍心少年清亮如水的眼将来变成近视,这里又没有眼镜,眼睛要是不好了,多难受啊!
“霜儿,发什么呆?”林念宗微笑着,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哥哥,今天就到这里吧,我去看看娘做好饭没。”林晓霜回过神来。
林念宗合上书:“好吧,你去吧。”
她碎步来到厨房,张氏正在煮汤。
春天万物复苏,是生长的好季节,却也是一年中最缺粮的一季,过了一冬,储下的粮食都吃光了,而新的又才种下,还没长起来。
那汤是一锅小米糊糊,中间绿色的,是切碎的野菜,锅里不见半点油星,说是糊糊,却是汤多米少。
“娘,我来帮你。”林晓霜笑眯眯地凑上去,她今年刚满十一岁,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看个头才像八九岁的孩子。
“哎……小心烫着!”张氏一把拍开她的手,端了锅放在桌上,“毛手毛脚的,你还是去摆碗筷吧。”
林晓霜吐了吐舌头,依言拿了五副碗筷摆在桌上,这动作又惹来张氏一通念叨:“你一个女孩子家,如今岁数大了,也该学着点规矩,不然过两年嫁了人,在婆家会让人瞧不起……”
“我去叫爹爹他们来吃饭!”林晓霜一听她念,就以最快的速度摆好碗筷,一溜烟跑了出去。
“慢点,你这孩子,这才刚好,小心……”张氏在后面提高了声音。
林晓霜无奈地捏了捏眉心,她才十一岁啊,怎么就提起嫁人的事了,一想到过不了几年就要嫁人,心下不由忐忑。
山村里有些发育得好的女孩子,十二岁就嫁人生子了,自己都还是个孩子,还要带孩子,看着都让人心慌。林晓霜不想做被摧残的幼苗,最起码也要等到十六七岁吧,那是大多数人出嫁的平均年龄,十八岁以上再生孩子,那时候发育到位了,危险系数也小得多。还有她的新郎,得挑一个好的,这个社会没有离婚制度,婚姻就是一辈子的事,她得慎重对待,这一点要好好和家人沟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订了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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